




何谓专利文献
世界知识产权***1988年编写的《知识产权教程》阐述了现代专利文献的概念:“专利文献是包含已经申请或被确认为发现、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研究、设计、开发和试验成果的有关资料,以及保护发明人、专利所有人及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注册证书持有人权利的有关资料的已出版或未出版的文件(或其摘要)的总称。”该教程还进一步指出:“专利文献按一般的理解主要是指各国专利局的正式出版物。”例如:专利说明书、专利公报、专利文摘、专利索引、专利分类表等。
所谓专利文献,从狭义上讲是指由专利行政部门公布的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从广义上讲专利文献还包括说明书摘要、专利公报以及各种检索工具书、与专利有关的***文件等。目前,世界上绝大部分***和地区建立了专利制度,并且有许多***和***用文字出版专利文献。据世界知识产权***统计,世界上90%-95%的发明能在专利文献中查到,并且许多发明只能在专利文献中查到。可以说,专利文献几乎记载了人类取得的每一个新技术成果,是具***性的世界技术的百科全书。
专利申请日的确定和申请号的给予
受理程序中***重要的***手续有两项:一是决定申请能否处理,二是确定被受理的申请的申请日并给予申请号。
(1)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①它确定了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按照先申请原则,在有相同内容的申请时,申请的先后决定了专利权授予谁;②它确定了对现有技术的检索时间起点,这在审查中对决定申请是否有专利性关系重大;③申请日是审查程序中一系列有关的期限的起点。
依专利***定,申请人把申请文件直接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处的,经当场审查,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其提交日就确定为申请日。
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文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寄出邮件的邮戳日期不清楚的,以邮件寄到专利局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件的邮戳都不清楚的,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申请日。
(2)申请日的更改
申请日确定后,不能随便更改。只有在下述两种情况下允许更改申请日:
①由于邮戳不清,专利局以收到日为申请日,发明专利,或者申请人认为专利局确定的申请日有误时,申请人可以提供寄出申请文件的挂H收据或其它证据,要求专利局予以改正。专利局经查证核实后,可以更改申请日。
②对于已经提交的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流程,申请人自己或经专利局审查发现,说明书中写有附图的说明,但实际未交或少交、漏交附图的,申请人可以主动补交或者在接到专利局的补正通知后,在期限内补交附图。按规定补交附图的,以附图的***后提交日确定为该申请的申请日。凡更改申请日的,专利局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3)申请号的给予
申请号是专利局给予每一件被受理的专利申请的代码,它与专利申请是一一对应。所以申请号是申请人向专利局***手续时,外观专利,指明该申请的有效手段。
我国的专利申请号有9位数字(包括字符)组成。它分为四段:例如:97101765.4第1段为前两位,表示提出专利申请的年份,如“97”表示1997年提出的申请;第二段由第三位数字组成,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专利,“1”表示发明(如果是“2”表示实用新型,“3”表示外观设计);第三段由第四到第八位组成,表示当年该类申请的序号数,如01765表示当年1765件申请;第四段由第九位的一位数字或符号组成,是计算机校验位,它可以是0~9的任一数字,或者是字符X,如:例中的“4”。
专利局应将确定的申请日,给予的申请号记录在受理通知书上,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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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限行使专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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