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
对于2004年1月1日之后提交的每一件国际申请,国际检索单位将在撰写国际检索报告的同时,撰写一份书面意见,就所涉发明根据检索报告的结果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标准问题,提出初步的、不具约束力的意见。该意见与国际检索报告一起同时送交申请人和 WIPO。由于书面意见中专门提及国际申请中的具体内容,因此有助于申请人理解和解释检索报告的结论,所以对那些希望了解有无机会获得专利,且不愿意额外缴纳国际初步审查费用的申请人特别有用。
申请人如果愿意,可以针对该书面意见向WIPO提交非正式看法;这样一来,申请人即使不打算进行国际初步审查,也有机会对书面意见中的理由和结论作出回应。
如果申请人不要求进行国际初步审查,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将构成关于专利性问题的国际初步报告 (IPRP (***章)) 的依据,国际局将把该国际初步报告连同所收到的任何非正式看法,一起通知希望收到此种报告的所有PCT缔约国的专利局。然而,如果申请人要求进行国际初步审查,在一般情况下,国际初步审查单位(IPEA)如果不向WIPO作出相反的通知,将利用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作为本单位的初步书面意见。
关于专利性问题的国际初步报告(***章)的内容,对专利局作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决定也将非常有用,尤其对那些不进行重要实质性审查的专利局更是如此。该报告于优先权日起30个月到期之后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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