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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格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东莞分所

银品会员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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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银品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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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广东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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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北京一格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中国国家工商管理局商标局备案的知识产权机构之一,是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理事和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ECPA)荣誉会员。北京一格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员工包括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律师、专利工程师、顾问等,其专业......

东莞专利复审

产品编号:2405507                    更新时间:2016-07-13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一格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东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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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东莞专利复审

1、复审的提出

    在专利局的审查程序中,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可做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会请求复审。

    2、复审请求的审查

    复审请求被受理以后,一般先要将复审请求书及其附件,特别是经申请人修改过的申请文件送交专利局原审查部门进行复查,称为前置审查,复审***会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复审并做出决定。复审决定可能有两种不同的结论:

    (1)维持原驳回决定,驳回复审请求。

    (2)确认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或者确认经申请人修改后,申请文件已克服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决定撤消原驳回决定,申请退回原审查部门重新审查。

    复审***会将复审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起诉。

    发明专利申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的,在复审期间仍应按规定缴纳申请维持费。滞纳期以后仍未缴纳维持费的,申请被视为撤回,复审程序终止。

    

北京一格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东莞分所

 

北京市2015年***专利代理机构

***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备案专利代理机构

***商标总局备案商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关村企业***促进会会员单位

 

联系人:苏先生        手机:18666895599(微信)  0769-22322669

网站:     邮箱:88szb@   ***:963563961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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