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尼日利亚港口当局发布的***新通知,从2010年1月11日(以提单日期为准)开始,所有进出口尼日利亚港口的货物在装船前都必须取得一个货物跟踪单(Cargo Tracing Note),并且在提单上注明货物跟踪单的号码。因此,请各订舱代理严格执行通知内容,在订舱时务必提供货物跟踪***码,否则不接受货物,并且将该号码在提单和仓单上注明。 和FORM M 都是清关材料一部分,一般都是尼日利亚进口商办理
贵公司付相应的钱到相应的账户----->贵司同时将水单和正确的表格发送给我司(一个邮件中)
----->两至三个工作日出CTN NO.----->收到贵司的船公司提单COPY件---&agr***e;
正本CTN证书及debit note用EMS邮寄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