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专利制度简介
日本专利包括发明(称作特许)、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日本发明专利是指针对产品技术结构、方法、工艺流程或工艺参数改进所提出的新法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的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医1***和农1药发明专利有效期可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日本实用新型专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技术特征改进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无实质审查,一般申请日后6个月可***,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如果同为产品技术,则申请人可以选择申请发明专利还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日本外观设计专利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自注册日起20年。所接受的申请语言只有日语。
日本专利制度历史概况
从1879年开始,日本***研究建立专利制度。近年来,知识国外专利申请价格,日本对日本专利法作了多次修改,其中1993年修改的主要内容是采用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无审查登记制度,即不再对实用新型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实用新型专利权权利期限由以前的10年改为6年(1994年1月1日实施)。1996年1月1日实施的修改法取消了公告制,把以前的专利权***前异议改为***后异议,缩短了审批和***的时间。199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改法对专利收费作了新规定:取消以前的印花,直接交付现金。
日本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医1***和农1药可***多延长五年)。
实用新型专利:无实质审查,一般申请日后6个月可***,实用新型专利自申请日起6年。
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的保护期自注册之日起为15年。
日本专利审查制度
日本发明专利审查和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类似,同样采用先申请原则;早期公开原则和请求审查原则。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需请求实质审查。
日本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同样和中国新型专利审查类似,采用登记制度,无须实质审查即可获得专利权,5-7个月内准予注册,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日本专利制度的特点
一、日本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申请人须于提出申请前针对该新型的可注册性进行检索。如申请人未能履行此义务,其将无法主张该新型专利权。
二、日本的外观设计采用了局部外观设计注册制度,对某些具有局部特征的形态、形状,允许注册局部外观设计。如果运用这种新的局部外观设计注册制度,在注册了有特征的部分之后,遇到第三者采用了该有特征的部分,尽管整体不同,也能起诉其侵权。
三、计算机软件可在日本获得发明专利。
四、日本加速专利审查制度:
(1)是优先审查(preferential examination)制度,专利申请人或第三者都可以申请。
条件:
*已提交实审请求(可能同时提交了优先审查申请);
*该申请已被公布(公开);
*第三者正在实施权利要求的发明
(2)是早期审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制度,只有专利申请人可以申请。
可在提申请同时提加快审查请求,***快可在6个月获得***,提加快请求要附加现有技术检索报告,此报告一般为专利代理人所做,知识产权局不提供检索服务,无规费,审查员受到请求和检索报告后进行检索和审查,是否能加快有风险。条件:
*已提交实审请求(可能同时提交了早期审查申请);
*还没有开始实质审查;
*及下列任意一种情况:
申请人或其被许可人正在实施或者在2年以内计划实施其权利要求的发明;
申请人在日本以外的***提交了相应的专利申请;
申请人为学术团体,例如大学;或
申请人为小型企业或个人。
日本专利申请程序与费用
1.日本特许专利—发明专利
1)、日本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说明书暨图式(可送英文本,2个月内补日文译本);委任书(可后补);
2)日本特许专利申请优先权的,需要提供:
——他国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申请时即需主张,优先权认证本可于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补呈日本***;
——国内优先权于前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且前案须放弃。
3)、日本专利审查程序:
——审查制;
——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
——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需请求实体审查。
4)、日本特许专利专利维持费:
注册前缴1-3年年费,注册日起第4年前开始逐年缴。
5)、日本特许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2.日本实用新案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1)、日本专利申请所需文件:说明书暨图式(可送英文本,2个月内补日文译本);委任书(可后补)。
2)、日本实用新案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他国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申请时即需主张,优先权认证本可于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补呈日本***。
3)、日本实用新案专利申请审查程序:注册制。
4)、日本实用新案专利专利维持费:
注册前缴1-3年年费,注册日起第4年前开始逐年缴。
5)、日本实用新案专利期限:
2005年(平成17年)4月1日以后:实用新案专利期限为申请日起 10年
1994年(平成6年)1月1日-2005年(平成17年)3月31日:实用新案专利期限为申请日起 6年
1988年(昭和63年)1月1日-1993年(平成5年)12月31日:实用新案专利期限为登记日起10年
补充说明:日本实用新案专利申请主张权利时须有专利局发给之技术评价书。
3.日本意匠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1)、日本意匠专利申请所需文件:说明书暨图式;委任书(可后补)。
2)、日本意匠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他国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申请时即需主张,优先权认证本可于3个月内补呈日本***。
3)、日本意匠专利申请审查程序:审查制。
4)、日本意匠专利专利维持费:
注册前缴1年年费,注册日起第2年前开始逐年缴。
5)、日本意匠专利期限:自注册日起15年。[1]
美国发明专利申请与外观专利申请程序上的主要区别
对于美国外观专利申请而言,很多关于发明专利申请的规定、条款均适用,例如专利法102、103款关于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的规定,专利法112款关于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专利细则1.56款对披露义务的规定等,但是作为外观专利申请,还是有其独特之处。下文中,关于国外专利申请报价,笔者仅对发明专利申请与外观专利申请程序上的主要区别进行宏观的概述,使申请人能够对两种专利申请的不同之处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1.专利申请途径
发明专利申请,可以通过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的途径提交美国发明专利申请,直接提交美国发明专利申请,或通过PCT国际申请进入美国***阶段;而外观专利申请,仅能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交外观专利申请或直接提交外观专利申请,不能通过PCT国际申请进入美国***阶段。
2.优先权期限
根据巴黎公约,对于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期限为1 年;
而对于一件外观专利申请,优先权期限仅为6 个月。
3. 权利要求数量
发明专利申请,可以包含多项权利要求;
而外观专利申请,仅能包含一项权利要求。
4.临时申请相关规定
对于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可以提交临时申请,外观国外专利申请代理公司,也可以提交正式申请,且一件正式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要求在先临时申请的优先权;
根据临时申请的相关规定,临时申请不能是外观申请。
5.专利申请早期公开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局通常自提交日起18 个月予以公开;
而外观专利申请,专利***才予以公开。
6.RCE 相关规定
根据专利细则1.114 款的规定,RCE 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而RCE 并不适用于外观专利申请。
7.Continued Prosecution Application (CPA)
自2003 年7 月14 日起,CPA 仅适用于外观专利申请,不再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其中,国外专利申请,CPA 是一件外观专利申请的继续申请或分案申请,而不是部分继续申请。
8.专利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申请,保护期限为自***早有效申请日起20 年;
而外观专利申请,保护期限为自***日起14 年。
9.维持费
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后,应自***日起3.5 年,7.5 年和11.5 年缴纳维持费;
而外观专利申请,专利***后,无需缴纳维持费。
当然,在实务中,发明专利申请和外观专利申请的差异不仅限于上文所列内容,如发明及外观专利申请对附图要求的差异等,此类比较深入及细化的条款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本文仅从宏观的程序方面对两种专利申请进行比较,期望申请人在程序方面对两者的区别有总体的把控。
专利申请流程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五个阶段。那具体的操作流程是怎样呢?复审和无效审查又包含哪些步骤?我们一起来学习下!
1 申请专利-***知识产权-申请人缴纳申请费-专利局分类-初步审查-外观专利 实用新型 -***专利权-获得专利证书
2 申请专利-***知识产权-申请人缴纳申请费-专利局分类-初步审查-发明-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申请人补正-授予专利权-获得专利证书
了解了中国专利的申请、复审,我们再一起来看看通过PCT进入欧洲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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