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l定商品。
河南华盟可为申请人提供商标注册咨询→商标设计→商标检索→风险分析→网上申报→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证→商标监测→商标续展等一条龙服务,为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保驾护航。
商标变更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的,应当出具***登记***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l口所在地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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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申请途径
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自行办理。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通过网上系统提交商标变更申请。提交方法详见“网上申请”栏目。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河南华盟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秉承“服务为本,诚信经营”的理念,致力于打造“中原商标注册服务诚信品牌”为目标,为中原地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