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进出口货物范围
(1)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2)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3)开展科研、教学、***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上述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殊车辆;
(5)暂时进出的货样;
(6)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7)盛装货物的容器;
(8)其他暂时进出境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
除以上所列范围以外的其他暂准进境货物(如某些租赁进口的施工机械),应当按照该货物的完税价格和其在境内滞留时间与折旧时间比例计征关税,其计算公式:
每月关税税额=关税税额×(1/60)固话:0769-33231516传真:0769-85494657 手机:1341290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