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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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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广东 深圳
联系卖家:丁先生
手机号码:13530843295
公司官网:www.usipfsz.com
企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金中环商务大厦4202室(地铁会展中心站E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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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是经**工商总局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审批的第1家美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驻深***。(统一社会**代码:9144030055982054K),是专门从事企业和发明人美国及世界各国专利、商标、著作权代理,国际知识产权服务的联络工作。美......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联邦知识产权代理-安徽发明专利申请

产品编号:366176693                    更新时间:2019-01-28
价格: 来电议定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 主营业务:美国专利,商标,知识产权,FDA认证,UBP国际清真认证
  • 公司官网:www.usipfsz.com
  •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金中环商务大厦4202室(地铁会展中心站E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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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先生 1353084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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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讲述知识产权案件背后的故事之一 ——松下诉金稻***“美容器”外观设计专利权案


来源: 一周一例话IP



“爱美是人的天性,不论是男人或者女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聪明的女人在美容院享受,可悲的女人在***里忍受”“人类有一种爱美的本性”关于爱美的语句比比皆是,当美丽成为了一种事业的时候,竞争也就随之而来。

这周让我们七剑客之一的舍神为大家细说一起因“美容器”引发的没有硝烟的***。


2015年2月,***老牌电器制造商——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下文简称松下)一纸诉状将国内美容电器龙头企业——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金稻)及其代理商告上法庭,诉称金稻生产、销售的产品***了其所拥有的一件名为“美容器”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1130151611.3),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并以此主张金稻赔偿其经济损失300万元。


2015年12月,北京知识产权fayuan作出一审***,认定金稻确***了松下专利权,同时全额支持原告300万赔偿额。随后,金稻及其代理商以不服一审***为由上诉至北京市高院。2016年12月,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时至今日,这场因爱美而起的专利硝烟渐渐归于寂寥。知产圈人士聊起本案时,讨论***多的可能是破纪录的高赔额以及二审中进一步明确的侵权获利证据认定规则。然而,细细追溯隐藏在本案背后的那些“不足为外人道”的细节,不难发现,“原创设计缺失、专利***不到位、山寨仿品满天飞”等因素交织在一起,***终造成了金稻败诉的结果,由此也揭开了国内制造业尤其是小家电制造企业的生存、发展之殇。

首先,不得不提本案被告——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虽然在侵权案件中败诉,但金稻并不同于那些靠低端模仿为生的山寨企业,据凤凰视频品牌故事栏目报道:金稻成立于1999年,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在当时产品接受度还不高的情况下,其通过自主研发,推出了国内冷热结合的喷雾美容器,震惊了当时的国内美容市场。由此可见,金稻其实是一家拥有自己原创***和商业价值主张的企业。

然而,正如本世纪初千千万万家中国企业曾面临的困局那样,在国际化飞速发展的浪潮里,金稻频频遭遇美、日、韩等国高水平电器制造公司的冲击,生存困难、举步维艰。2002至2007年的5年间,金稻更是陷入了为日本企业代工却因质量不达标而巨亏的险境,令人扼腕可惜的是,金稻在黄金五年中失去的不光是市场份额,更错失了积累原创技术和构建自有品牌的机会。

追赶迫在眉睫,如何在发展过程中突破壁垒、实现弯道超车?显然,金稻大胆选择了模仿战略。

模仿战略又称跟随战略,是近年来国内制造业尤其是家电制造业常用的发展战略,对研发预算不足,研发水平不高的企业而言尤其适用,该战略通常针对市场上爆款产品进行模仿,通过规避设计达到防止侵权的目的,进而实施微创新,再配合外围专利布局策略,可以迅速实现“先傍、后超越”的效果。在国内企业近些年发展过程中,这种思路已深入人心,***性极强,然而笔者认为,模仿战略之于企业,能让企业获得市场销量激增的快感,然而长远来看,这种方式透支了企业的研发热情,容易产生依赖性和惰性,大多数失去原创动力的企业恐难再度雄起。

谁料想,金稻几年前实施模仿战略的种子,未来竟结出了专利侵权败诉的恶果。

或许金稻更没想到的是,作为模仿者的自己,在被诉专利侵权的同时竟然也举起了***的大棒。2014年,在金稻DK2331产品大卖后,随即引发了国内同行的大量模仿,一时间***“金稻”产品横行于市,从这个层面来看,金稻既是模仿战略的受益者更是受害者。值得一提的是,几乎在松下诉金稻的同时,向国内制假及售假厂商宣战,极力挽回损失。

当金稻等中国企业疲于在生存线上奔波时,国外巨头依托于强大的资金实力和技术研发储备,早已开始悄悄在国内布局专利。以松下公司为例,该公司自2000年即开始在华布局水蒸气式美容器等相关专利,截止目前累计申请56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0件、外观13件、新型6件。


松下的***时机把握的恰到好处。在国内美容器市场发轫之始,其***会主动出击,等到2014年金稻产品大卖以及大量同行纷纷仿造并形成大体量的市场销售之后,2015年松下果断出击,安徽发明专利申请,以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突袭该行业龙头企业金稻公司,***终获得300万高额赔偿。***之疏 金稻的专利***工作不到位也是导致侵权结果发生的重要因素。

从金稻产品设置提手等4个区别可以推测,金稻产品在上市之初很有可能做过风险专利排查,并进行了一定的规避设计,通过内部构件等的减少或替换跨越了覆盖原则、等同原则等掣肘,成功规避了松下的发明专利(专利权ZL201310055492.X)。然而,松下的高明之处在于,其综合利用了发明和外观两种不同类型的专利保护同一个产品。众所周知,判断外观设计侵权的原则与发明、新型侵权判断原则有较大不同,其以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为原则,以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为判断主体,以产品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的相同或者近似作为判断标准。两审fayuan在综合考虑涉案专利与被诉侵权产品的全部设计特征及其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后,均认定二者相近似,***终***金稻侵权。

虽然被判侵权成立,但截至发稿日,金稻DK2331产品依然在各大电商渠道热卖,并作为主打产品在金稻网站主页进行宣传。金稻为何有此之大胆的行为,是与松下达成了和解还是故意采取的某种商业策略,抑或是知识产权的疏漏,我们不得而知。

从专利情况来看,金稻自2013年开始布局至今,已申请1件PCT专利及4件国内发明专利,拥有9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及34项外观设计专利权。随着金稻实力的增强,其对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逐步增强,发展战略已从模仿战略逐步回归自主创新战略,与此同时,在***知识产权强保护制度的***下,定会给金稻品牌***以更多支持。文章***后,笔者祝愿金稻早日走出***阴影,真正成长为中国美容电器,成为中国创造走向世界的新名片。



企业研发过程什么时候申请专利好?


来源:IPRdaily中文网()

作者:杨勋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原标题:论企业研发过程中的专利申请时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下称“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先申请的人”,即中国同大多数***一样,专利申请适用在先申请原则。基于上述原则,专利申请的时机是专利保护策略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对专利的定义我们可以知道,专利主要分为产品类专利和方法类专利,下面我们就以***常见的产品类专利为例对专利申请的时机进行讨论。

既然是产品类专利,首先就需要了解产品的研发流程。一般来说,产品的研发流程大概包括以下四个阶段:项目提出确立、产品设计开发、产品试制试用、批量生产销售。那么申请专利的时机是在哪个阶段呢?根据在先申请原则,谁先申请专利权授予谁,应该是在第二段之后,即产品设计开发完成后立刻申请专利。上述答案看起来简单合理,但事实真的如此简单吗?显然不是的。

要弄清楚专利的申请时机,我们需要深入地思考和回答下面三个问题:1、产品设计开发完成时就是***早申请时机吗?2、***早申请时机就是申请时机吗?3、***迟的申请时机是在哪个阶段?

对于问题,我们需要了解的是,产品设计开发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根据产品的不同通常会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几个月对“一寸光阴一寸金”的专利申请来说,已经是一段很长的时间,完全可以决定专利的归属。实际上,很多实力相近的企业在开发同类的产品时,研发进度的时间差通常也就一两个月。也就是说,如果研发进度快的A 公司在产品设计开发完成时再提出申请,那么研发进度稍慢的B公司如果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合适的时机就提出申请,是有可能先于A公司获得专利权的。

上述合适的时机就是产品的初步设计完成时,也就是申请专利的***早时机。在企业做研发的工程师都知道,实际设计过程中,产品在完成初步设计后必然会进行多次改良和完善,但是对于一些产品而言,初步设计后,主体结构和功能基本确定,改良和完善的都是一些零部件,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就申请专利。至于后续一些零部件的改进,如果改进程度大,完全可以再申请一些专利,如果改进程度小,那么在先申请的专利完全可以通过一些撰写技巧使这些改进落在保护范围内。


需要强调的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申请专利的时机还可以提前,比如基本方案在研发人员的脑中成型时。这种情况适合那种要设计开发的方案本身比较简单,产品的专利性主要体现在发现问题的过程和解决问题的构思上的。

对于第二个问题,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对问题的论述中已经提及,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初步设计完成后,必然会经过多次的改良和完善,如果初步设计的产品方案的主体结构和功能并不确定,后期可能会进行深度修改,此时用初步设计申请专利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比如申请的专利保护的产品与***终生产销售的产品不匹配,这样不但会增加企业成本,浪费企业资源,同时由于在先申请公开了一部分技术特征,很可能会影响在后申请的产品的新创性。因此,在这种初步设计的产品方案缺陷明显,前景不明的情况下,等到产品的设计方案定型后再申请专利比较合适。

当然,将这种初步设计的产品方案直接申请专利也有一些作用,这些申请被公开后即使***终不能***,但也可能成为影响竞争对手申请专利性的现有技术,让竞争对手也不能获得专利权,另外还可以误导竞争对手,这确实是专利申请的一种策略,不过制定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策略需要慎之又慎,一不小心就可能适得其反,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流程,既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又没有起到误导的效果。

对于第三个问题,一般来讲,***迟应该在产品销售前提交专利申请。特别是对于那些容易通过逆向工程分析得出的产品,一旦上市销售,就会成为现有技术,很可能会使后续申请的专利失去专利性。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很多医1药类产品,即使上市销售,公众也很难通过逆向过程获知其配方和制程,这种情况就可以在销***合适的时机申请专利。因为这种情况下如果过早申请专利,即使申请文件没有公开一些关键的的参数,也会为竞争对手指明大概的研发方向,帮助竞争对手加快研发进度,***终可能被竞争对手反制。至于销***具体的申请的时机,是在竞争对手即将取得突破时,当然这需要对相关产业和技术的发展情势有的的把控,因此这种延期申请的策略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以上只是作者对专利申请时机的一些简单的看法,纰漏之处还望各位同行不吝指正。




商标注册人在商标使用中应注意的九大问题

来源:IPRdaily中文网()

作者:高锦荣 万文知识产权副总 IPRdaily撰稿人

原标题:商标注册人(商标所有人)在商标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二)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三)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1法行为。

(四)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五)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六)商标注册人应防止其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八)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九)以注册商标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由商标局公告。

来源:IPRdaily中文网()

作者:高锦荣 万文知识产权副总 IPRdaily撰稿人

编辑: LoCo

校对: 纵横君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联邦知识产权代理-安徽发明专利申请由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提供。发明专利申请流程-联邦知识产权代理-安徽发明专利申请是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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