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己都能递交商标申请了,为什么还要委托代理机构?
只有个体户或公司可以申请商标!
如果个人想要申请商标,那是需要先有个体执照的!所以如果你目前没有个体执照又想注册商标,就需要先去工商局办一个个体执照,但自己来办,那你就折腾吧…工商注册哪儿那么容易。如果交给代理来办,就会执照和商标一并办妥了,省时省心!
个人毫无经验不知如何判定近似商标!
要说自己申请还是委托代理,区别是:成!功!率!
自己申请的商标被驳回的概率高了,很多是连“商标受理通知书”都收不到!为啥会初审都不通过?
商标是按类别注册的,要申请哪一类或哪几类商标?为什么大类下面还有小类?该如何选择?个人往往无处下手。
商标类别可是个大学问,总共有45个大类,每个大类又有很多的小类。在哪个大类注册?在哪些小类注册呢?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举个例子:以前你只生产衣服,就注册了衣服(第25类),现在扩展了领域,国外专利申请,什么鞋、帽、箱、包都有,但是商标类别上没有,就还是不能卖!
商标注册成功***快往往也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中间可能出现补正、驳回、异议等各种情况,如何应对这些“危机”呢?
没错!很多创业者自己摸索着提交了商标申请,折腾了很久凑齐了材料,结果等了几个月,等来了《商标驳回通知书》。这时候就麻烦了,要不要复审呢?
如果申请复审,自己就不懂,肯定要找代理;如果不申请复审,就需要重新申请一个商标,还是得找代理…结果既没有省到钱,还浪费了大量时间!所以***的事还是交给***的人
申请专利,好处多多
不管你是企业or个人
不管你是老师or学生
想要申请***扶持
想要申请高新企业享受税费减免
想要获得技术专用权和生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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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保护企业的发明创造,想要企业更好更远的发展,申请专利是必不可少的选择
联系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一切专利事宜给你都解决从专利撰写角度浅析权利要求书中的“清楚”
总第122期 张文华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专利]文章
专利权,发明国外专利申请咨询,顾名思义,是一种专有的权利,即除***规定的情形外,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相应的专利技术。专利权人要想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且明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需要通过专利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书来确定。 基于权利要求书在专利申请文件中的重要地位,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便成为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过程中的重中之重。而要完成一份***的权利要求书是需要从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的。例如,可以从权利要求的侵权可视度、所涉及产品的市信息以及所涉及技术的发展趋势等角度考虑,但笔者在本文中并不对上述内容进行讨论,而是从权利要求的"清楚"这个角度作一些探讨。因为,笔者认为,无论从哪种角度来撰写权利要求书,"清楚"是***根本的要求,只有保证"清楚",权利要求才能准确地限定要保护的技术方案,这样可以使得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合理主张,也能避免专利权人对权利的过度解释,获得与自己的方案不相对称的权利;同时也可以使得公众地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从而规范自己的市场行为或生产行为。
那么,什么样的权利要求才算是清楚呢?笔者认为,只要权利要求书中的逻辑是清楚的,则可以认定权利要求书是清楚的。简单来说,逻辑是指思维的规律或规则,笔者认为,一份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过程体现了撰写人的思维规律。那么如何撰写出一套逻辑清楚的权利要求书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考虑。
一、***层面规定的逻辑 该层面主要表现为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权利要求之间的关系,例如: (1)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3款规定,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也就是说,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对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地限定,而不能对其未引用的权利要求进行限定,这样便牵扯到权利要求间的引用关系问题:例如出现缺乏引用基础的问题;
(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关于国外专利申请查询,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 由于***规定的逻辑比较明确,只要按照***的相应规定执行即可,本文不作具体阐述,以下针对技术层面的逻辑进行详细阐述。
二、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的表述要符合逻辑 权利要求是基于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的组合,是一项完整的技术方案,因此,这些技术特征是否清楚以及技术特征之间的关系是否清楚,直接决定了该项权利要求是否清楚。 虽然,我国对权利要求的解释采用的是"周边限定原则"和"中心限定原则"之间的折中原则,即在具体解释权利要求时,可以参考说明书和附图对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进行解释。但是,由于一些***在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时仍然采用"周边限定原则"(即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完全由权利要求的文字内容决定,在理解和解释权利要求时,必须忠实、严格地按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进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是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此,企业考虑到后续海外专利布局的需要,应当尽量不要过度依赖于说明书和附图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尽量保证权利要求本身是清楚的。以下从几个方面进行具体阐述:
1.文字表述要清楚、准确 文字表述要符合汉语语法意义上的清楚、准确:
(1)没有逻辑或语法上的毛病。举个极端例子,例如大家一般都说"吃饭、喝水",发明国外专利申请,一般不说"喝饭、吃水"。如果在***文件中出现类似的词语,你就需要澄清一下,因为一般饭都是吃的,你突然说"喝饭",那就需要解释一下如何"喝饭"、"喝饭"与"吃饭"的动作有什么区别。因此,权利要求书中的语法是要准确的,避免给专利后续可能出现的审查、无效或侵权过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文字所表述的含义是唯1的,不得使用含义不确定或语义多重的词语。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含义不确定的词语,例如"薄""厚""强""弱"等含义不确定的词语,除非在该词语在特定技术领域有公认的确切含义。
(3)权利要求书中的词语符合本领域的自然规律,属于技术术语。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尤其是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并不是文字游戏,还需要了解本领域的一些基本常识。否则在后续审查过程或无效等过程中会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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