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简介
2003年1月27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了2002/95/EC指令,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简称RoHS指令。基本内容是:从2006年7月1日起,在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产品中,限制使用铅、***、镉、六价铬、多******(PBB)和多***二苯醚(PBDE)等六种***物质。RoHS指令发布以后,从2003年2月13日起成为欧盟范围内的正式***;2004年8月13日以前,欧盟成员国转换成本国***/***;2005年2月13日,欧盟***会重新审核指令涵盖范围,并考虑新科技发展的因素,拟定禁用物质清单增加项目;2006年7月1日以后,欧盟市场上将正式禁止六类物质含量超标的产品进行销售。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2007年3月1日实施的《管理办法》要求企业按照SJ/T 11364-2006的要求加贴标识(在***网站上可以***标识样本)
《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电子信息产品设计者在设计电子信息产品时,应当符合电子信息产品***、***物质或元素控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无害或低毒、低害、易于降解、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
•电子信息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由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者或进口者自行确定。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或进口者应当在其生产或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上标注环保使用期限,由于产品体积或功能的限制不能在产品上标注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
•生产者应当逐步减少并淘汰产品中铅、***、镉、六价铬、聚合***化***(PBB)、聚合***化******(PBDE)及其它******物质的含量;对于不能完全淘汰的,其******物质含量不得超过***标准的有关规定。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目录
电子信息产品******物质控制纳入3C管理
•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应当对其投放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物质或元素进行标注,标明***、***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所在部件及其可否回收利用等;由于产品体积或功能的限制不能在产品上标注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标注标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