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承运人对托运人的赔偿以其声明价值为限,按照货物损失的实际价值或货物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实际利益赔偿。
为防止道德风险,承运人一般要求托运人按照不超过货物的实际价值或货物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实际利益填写声明价值,因此,如果保价货物出现损失,承运人按照不超过托运人声明价值的货物实际损失价值进行赔偿。
3. 因可归责于承运人的过失导致货物损失。
货物损失包括货物灭失、损坏、交付迟延等形式,其原因可能是来自于承运人过失行为、托运人过失行为、第三人侵权行为、不可抗力等原因。但保价货物的赔偿原 因只能是来自于可归责于承运人的过失行为。除非合同有相反规定,在托运人过失行为、第三人侵权和不可抗力情形,承运人不负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
4. 承运人对保价货物采取特殊处理方式,***大程度地保证货物的安全性。
承运人对保价货物的赔偿不适用赔偿责任限额制度,因此承运人一般要强化各种管理措施,如采取特殊的装运容器、特殊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特殊的交接方式 等,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地运抵收货人手中。可见,保价运输增加了承运人的运营成本,保值附加费在一定程度上讲就是对承运人额外运营成本的一种补偿。***从事国际海运、国际快递、国际空运业务为主,综合物流、仓储、报关等相关业务较为完善的货运固话:0769-33231516传真:0769-85494657 手机:1341290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