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招调工政策条件咨询
招调员工条件政策
拟招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但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款第(十六)、(十七)项规定的除外;
(六)所从事的职业或所学***与用人单位拟安排的职业对口;
(七)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八)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禁止的***及其活动;
(九)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部门调查的人员,被***处罚的人员,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第十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且申报招调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费12个月以上(持双证的***技工学校毕业生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