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本市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以下简称“一体化技术”)认定工作,特此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一体化技术的认定管理工作。
第二条 申报单位申请一体化技术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具有相关的技术标准;
4、技术符合我市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相关要求;
5、技术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无异议;
6、技术在3个以上工程得到应用,且每项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后使用均在1年以上。
第三条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一体化技术认定申请表(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资料;
3、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科技成果鉴
定证书;
4、技术报告;
5、生产、设计、施工、验收所执行的标准、图集;
6、应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文件;
7、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8、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9、***承诺书;
10、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系统
性能及主要材料型式检测报告等);
11、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第四条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现场考察及会议评审。
第五条 评审通过后的一体化技术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布一体化技术名单,并颁发认定证书。
第六条 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三个月前,由企业提出换证申请。
第七条 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停企业使用认定证书:
(一)监督检查时,发现通过认定的主要材料、产品、工艺或技术路线不符合认定要求;
(二)通过认定的一体化技术在使用中达不到认定时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三)用户和消费者对通过认定的一体化技术提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经查实;
(四)违反质量管理条列相关内容;
(五)认定证书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
第八条 通过认定的一体化技术因后期达不到该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或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且给用户或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等危害的,按照《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工程质量追溯和问责,持证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企业在申请“一体化技术”认定和换证及备案时,要对材料真实有效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书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条 经评审符合要求的颁发认定证书。本实施细则由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复合保温免拆模板设备内侧粘结增强层为聚合物水泥粘结砂浆,与保温板实现100%的牢固粘结,与内侧浇注的混凝土实现同材质有机结合,确保了粘结强度和质量。 Fs建筑外模板设备采用多层结构设计,设置了内外侧粘结增强层和加强筋,提高了保温模板抗折、抗压、抗冲击等力学性能和防火性能,达到了现浇混凝土模板使用技术要求,减少了模板用量。JF复合保温免拆模板设备具有质量轻、强度高、吸水收缩率低、保温、隔音等优良性能,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由于该产品具有吸水收缩率低的特点,使得所安装墙体不易开裂。该产品施工安装方便,比红砖及小型砌块可提高施工效率五倍以上。
fs外模板复合保温系统的性能要求
实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检测结果
耐候性 ----- 不得出现饰面层起泡或剥落、 表面无裂纹、粉化、剥落现象
保护层空鼓或脱落等***
吸水量(水中侵泡1h)g/m2 <1000 580
耐冻融(D25) ------ 表面五裂缝 空鼓 起泡 表面无裂纹 空鼓 汽泡 剥落现象
剥离现象冻融30循环
热阻 m2.K/W 复合墙体热阻符合设计要求 1.69
抹面层不透水性 ------ 2h不透水 试样防护层内侧无水渗透
涂料饰面面砖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