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怎么办?
答:企业在预缴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只要企业符合这些规定,预缴时均可以预先享受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条件,如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应***所得额等是年度性指标,***,需要按照企业全年情况进行判断,也只有到汇算清缴时才能***终判断。因此,企业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准确计算相关指标并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停止享受优惠,初级***,正常进行汇算清缴即可。






误区二:当期未发生收入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新开立,没有发生收入,但已经发生***进项,并取得***专用f票,已按照有关规定做认证处理,我公司可以做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新办企业当期虽未发生收入,但发生了进项税额,因此不能做零申报。正确申报方式是在***申报表对应的销售额栏次填写“0”,***培训,并将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填入申报表中相关栏次,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误区三:免税收入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人,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减免税备案,当期销售额全部符合免税条件,可以做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虽然按照规定办理了***减免税备案,初级***报名时间,应***额为0,但是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向税务***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申报表中第13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无相关电子信息备案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进货凭证仍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相关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留存企业备查,不再报送。
***-佛山禅城四海文化-初级***报名时间由佛山市禅城区四海企业服务中心提供。***-佛山禅城四海文化-初级***报名时间是佛山市禅城区四海企业服务中心()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罗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