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5日,欧盟发布***公报,颁布指令(EU)No 412/2012,将***加入REACH***附件17(对某些***物质、混合物、物品在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过程中的限制)物质清单第61项,法令在自欧盟公报发布之日20天后执行,并要求成员国将其无条件转化为本国***。这预示着欧盟此前颁布的“延长***生效日期”的2012/48/EU指令将在(EU)No 412/2012生效日同时作废,即6月4日起,全欧盟限制***。
物质名称 |
CAS号 |
EC号 |
限制条件 |
61.***(***) |
624-49-7 |
210-849-0 |
1)用于物品及物品的任一成分中***的含量不得超过0.1mg/kg 2)物品及物品中任一成分***含量超过0.1mg/kg不得置于市场销售 |
业务快线:陈振伟13602386325***:258626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