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公司***转***登记管理试行办法问题解答
为支持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推动社会***,扩大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北京市工商局出台了《北京市工商行政***公司***转***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京工商发〔2010〕93号)(以下简称《***转***登记试行办法》),允许***作为一种新的非***出资方式,增加被***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1.***可以出资吗?
《公***》第二十七条对股东的出资方式做出了明确规定,即“股东可以用***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财产作价出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是一种财产权,属于非***财产的一种,可以评估和转让。因此,***符合《公***》关于出资方式的规定,即“可以用***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财产”的条件。
为进一步探索拓宽出资形式,鼓励和推动社会***,***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9年下发《关于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意见》(工商办字〔2009〕200号)提出在示范区“开展公司***转***登记试点”。2010年,北京市工商局出台《***转***登记试行办法》允许***出资。
2.什么是***转***?
本《***转***登记试行办法》所称的***转***是指***人将其对公司享有的合法***转为向公司出资,抵缴股款,同时增加被***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3.哪些企业可以办理***转***?
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适用***转***,包括内资和外资公司。
4. 允许转为***的***有什么规定?
允许转为***的***仅限于公司正常经营中产生的合同之债,第三方***、******不适用。
5.第三方***为何不能转为被***公司的***?
《***转***登记试行办法》所称***仅限于***者对被***公司的***。考虑到如允许第三方***作为出资,第三方***人的偿债能力、偿债意愿和其他不可知的因素会使公司资本充实原则难以有效维护,公司***人利益难以切实保证。因此,《***转***登记试行办法》暂不适用于第三方***转***。
6.******为何不能用于***转***?
***对******转***另有规定,******不适用于《***转***登记试行办法》。
7.被***公司为外商***企业时,***转***有何限制?
当被***公司为本市已设立的外商***企业时,必须由外方股东作为***人,并以其对被***企业的合法现汇外债***作为出资来增加被***企业注册资本的,工商部门予以办理变更登记。
8.***转***是否适用于公司设立?
《***转***登记试行办法》中允许转为出资的***仅限于***人与被***公司之间的***。在被***公司设立之前,由于此类***没有相应的***主体不可能存在,因此***转***不适用于公司设立。
9.***转***出资有何限制性规定?
(1) ***转***出资属于非***出资,应当符合《公***》第二十七条“全体股东的***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2) ***转***时增加的注册资本不得分期缴纳。
(3) 实施***转***的公司应当一并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10.***合同有何要求?
***应当基于合法、有效的双务合同产生。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合同。为保证转为***的***具有真实性,避免因单务合同衍生的虚构***、虚增注册资本的行为,用于转股的***合同不包括赠与、借用合同以及劳动、劳务、***等基于人身依附性合同。
11. 公司***人同时也是公司***人时,如何办理***转***?
***人如果同时是被***公司***人的,应以抵消***后的“净***”出资,以避免被***公司与***人之间就同一财产标的反复形成多个******关系,产生虚构***或放大***金额行为。
12.***人可否申请办理***转***?
不可以。公司***转***,应当由被***公司即***人向原登记***申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13.转为***的***应当如何认定?
转为***的***必须经过法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履行相关的审计、评估和验资手续。评估的主要功能是反映用于出资的***市场公允价值,特别是以非***给付方式形成的***转为***的,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专项审计是将***的来源、形成依据、***人(包括确定***人身份及数量)、是否为扣除与被***公司***后的净***、***金额的帐面值等进行审计,并对该***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具体要求及程序请阅读《***转***登记试行办法》第七、八条规定。
14.办理***转***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被***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除提交《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人与被***公司签订的《***转***协议》;
(2)被***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其他***高***机构对***作价出资金额的确认文件;
(3)同一***涉及两个以上***人的,提交该***全体***人一致同意的文件,并且应当明确***转***后的股东以及在被***公司所享有的出资额;
(4)公司登记***依照***、行政***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咨询电话:13522089441 ***:16888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