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Malaysia马来西亚领事加签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 理领事认&证?
答: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 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或领馆办 理领事认&证。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 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使领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认&证处或***部委托的地方外办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认&证处或地方外办的***、签字属实。
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和地区的客户根据本国的***或规定要求中国外贸公司、出口企 业提供的涉外商业文件或单(如原产地证明书、商业INV、提单、装箱单、***单、合同、营 业执照 等),需经中国***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办 理领事认&证。根据广大外贸公司和企业的 申请,可以为他们代理申请涉外商业贸易文件或单证的领事认&证业务。
大***加签的目的:
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效力,不致 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效力。
公证书Malaysia马来西亚领事加签
王先生 15914031170 *** 251367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