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转通知书
中转通知书是由中转港代理签发的中转箱转运二程船的配船转运指令单证。
中转通知书的内容
该单证在送达码头配载部门前,需经海关同意,并加盖“放行章”。码头根据“中转通知书”安排一程进口船转运二程船装船出口。它是中转箱转运操作中主要的信息传递单证。中转通知书由中转港代理填制,内容包括干线船船名航次、停靠地点、境内运输工具名称、启运港、卸货港、提***、件数、重量、箱号、箱型等,加盖中转业务专用章后,交海关报备,从欧洲海淘转运到中国,海关确认后,加盖放行章。
转运条款的规定方法及示例
1.笼统规定只笼统规定“允许转运(Transshipment Alowed)”,不加任何其他的限制。这种方法只需要在合同运输条款中Transshipment(转运)部分的Allowed(允许)前的方格中选中即可“Transshipment(转运):
口Alowed(允许)/口not allowed(不允许)”
2.具体规定具体规定如何转运,诸如规定在哪个港口转运等。例如下列条款:“The goods should be transshipped at HongKong.货物应当在香港转运。”
有时,还可能出现更为具体的规定,如规定负责中转的承运人甚至运输工具的名称等。
根据UCP600的规定,除非XYZ规定禁止分批装运和转船,否则可准许分批装运和转船。按国外合同法,如果买卖合同如对分批装运和转船不做规定,则不等同于可以分批装运和转船。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海淘转运,应在合同中对此明确规定。


转船提单的承运责任
按照海牙规则,如船舶不能直达货物目的港,欧美海淘转运,非中转不可,一定要事先征得托运人同意。船舶承运转船货物,主要是为了扩大营业、获取运费。转运的货物,一般均属零星杂货,从北美海淘转运到中国,如果是大宗货物,托运人可以租船直航目的港,也就不发生转船问题。转运货物船方的责任可分下列三种情况:
1、D一航程与第二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各自负责,互不牵连。
2、D一航程的承运人在货物转运后承担费用,但不负责任。
3、D一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负责到底。
上述三项不同责任,须根据转运的过程和措施不同而定。


欧美海淘转运-海淘转运-凯程通物流由深圳市凯程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国际空运,国际海运,国际快件,空运进口,门到门物流,海空联运”就选深圳市凯程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福中路福中工业园深和大厦303室,多年来,凯程通物流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毛凯。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凯程通物流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