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经济扑朔迷离的发展态势,中国律师事务所面临外部与内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法律服务市场正逐步开放,伴随着外国资本、技术和服务的进入,法律服务业面临着“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的严峻挑战。与此同时,中国律师行业的属性和定位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时代需求亦有所变化。在这种形势下,律师事务所要可持续、科学地发展,创新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自1979年律师业恢复以来,行业规模一直成指数增长。全国律师人数从1979年底的212人发展至2008年15.67万人,再到2010年的1.72万家律师事务所、近20万律师。但在1.72万家律师事务所中,规模超过1000人的律师事务所只有2个,超过100人的有28个,50人到100人的有149个,30人到50人的有471个,这些加在一起是650家。
从律师事务所刑事、民事、行政、非诉、顾问、咨询六大类业务数量2005年以来增长发展情况来看,刑事诉讼业务数量变化急剧,这主要与近几年的政治社会环境有关;民事和行政业务增速相对稳定,其中民事是中国大多数律师事务所的主要案源;不正常的是,咨询和非诉业务增速极低,直到2008年非诉业务增速才升高。在所有业务领域中法律顾问是增长最稳定的,应该作为律师事务所服务的基石。其他如非诉业务增长迅猛,激进型的事务所可以选择这类业务重点开拓;而民事业务增长则相对稳定,稳健型的事务所可以选择这类业务重点开拓。刑事业务的需求波动过于巨大,且赢者通吃效应过于明显,实在不适合一般中小事务所涉足。这样,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国外事务所的差距会加速扩大,因为非诉业务的利润远远高于诉讼业务,国际律师事务所都是承接非诉业务较多。





被判死缓的两年后是否执行死刑?
1、如果没有故意,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查证属实的,刑事律师,由高院核准,执行死刑。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刑事律师咨询,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所以,死缓的再怎么立功、怎么减刑,考验期2年后都必须再关满12年。
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据或者威胁他人提供虚假的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a. 故意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仲裁机构提交虚假的证据,或者指使、威胁他人提供虚假的证据的;
b. 指示或者帮助委托人或者他人隐匿、毁灭证据,指使或者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威胁证人不作证或者作伪证的;
c. 妨碍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合法取证的,或者阻止他人向案件承办机关或者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