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压缩然气气瓶在气瓶类型中属于特种气瓶,定期检验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及标准如下:
(1)[2009]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质监总局令[2003]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4)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5)GBl2135—1999《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6)GB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
(7)GB/T13005—1991《气瓶术语》
(8)GB16804-1997 《气瓶警示标签》
(9)GB/I"9251—1997《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10)GB/T12137—1989《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11)GB15382-1994《气瓶阀通用技术条件》
(12)GB8335—1998《气瓶专用螺纹》
(13)GB/T8336—1998《气瓶专用螺纹量规》
(14)GB10878—1999《气瓶锥螺纹丝锥》
(15)JB/T4730—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16)GB/T18437—2009《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
(17)TSG R009-2009《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8)GBl7926—1999《汽车用然气瓶阀》
(19)GB17258-1998《汽车用压缩然气钢瓶》
(20)GB19533-2004《汽车用压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21)GB24160-2009《车用压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
(22)GB24162-2009《汽车用压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检验机构、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
1 检验机构
1.1 进行复合气瓶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具备符合GB12135要求的条件,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1.2 检验机构必须配备测试复合气瓶性能指标的专用试验仪器和设备:如气瓶内窥灯、低倍放大镜、电子天平、能塞入复合气瓶的内窥镜、直角尺、米尺、测深仪、符合GB/T3934的M18×15-6H螺纹塞规、M18×1.5-6h螺纹环规或符合相应标准、与瓶阀螺纹相适应的其它规格螺纹塞规、螺纹环规等。
2 检验周期
2.1 复合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般每三年检验一次。使用年限按产品标准所规定的设计使用寿命执行。
2.2 在使用过程中,氢气瓶检测,若发现复合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2.3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复合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3 检验项目
复合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内部检查、瓶口检查、水压试验、内部干燥、瓶阀检验和气密性试验。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经营许可证。处理条件,圆柱填充单元应具有的基本条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其中,从事******操作的灌装单位应当在******登记,取得或******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施工和生产设备的设施和布置应符合相应的消防技术规范和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通过审查;必须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确保安全和正常生产,并具有相应的证书瓶灌装检验员和充气操作人员。必须有现场厂房,完善的灌装工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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