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类型,在整个刑事犯罪中是较为疑难复杂的犯罪,在定罪上也存在许多疑难问题,尤其是经常出现民事违约、行政违F和刑事犯罪的交叉问题,历来属于刑事辩护中的高D业务。金融犯罪案件数量逐年持续激增、罪名集中、两极化结构突出。具有潜伏期长,隐蔽性、手段多样、新兴金融业务的犯罪增多、内外勾J的复合型犯罪、作案范围扩大的特点,并呈现出专业化、智能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严重扰乱了金融行业的正常秩序,并危及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安全。从金融犯罪案件审理的情况来看,近年来,非fa集zi、证券犯罪等金融犯罪案件连续上升,涉案金额巨大、人数众多,金融犯罪的情况日趋严重;而追查金融犯罪的力度也在逐步加大,从证监会到市场上的大型券商、基jin公司,都有人被司法机关查处。





由于缺乏一个有形的保险金和明确的“游戏规则”,含蓄的保险制度带有随意性和模糊性,每当某家金融机构有个风吹草动,公众总免不了产生猜疑甚至参与挤兑的强烈动机,不利于维护公众的信心。其次,在含蓄存款保险下,损失最终均由国家负担,金融机构不承担经营失败的成本,这既不合理也不利于金融机构建立风险约束机制。公开的存款保险制度具有明确的游戏规则,它对存款人的保护是看得见的。其与风险相联系的费率定价方式,有利于抑制银行内在的趋险性,提醒银行经营者注重风险管理,提高资产质量,而且更具备对经济主体的激励相容性。因此,建立公开的存款保险制度已越来越迫切。
金融案件频发原因
产权制度缺陷是导致金融生态劣化的重要原因。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是具有排他性的产权制度,产权界定和明晰是有效的前提。我国传统产权制度的缺陷,一是对财产所有权的界定不是依据主体权力平等的基本原则,而是将国家财产所有权凌驾于其他一切财产所有权之上;二是国家财产所有的客体几乎是无所不包的;三是国家是政治权力的拥有者,国家作为财产所有者还可以利用政治权力来行使财产权力,结果是国家权力泛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