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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恒财务代理江苏有限公司

普通会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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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生产加工
所在地区:江苏 南京
联系卖家:童毅
手机号码:13913940348
公司官网:www.shuibufan.com
企业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2号1006室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品恒****江苏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01月02日,住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2号1006室,经营范围:财务记账代理及咨询;财务制度设计等,...

品恒***江苏(图)-税务咨询-秦淮区税务

产品编号:573232012                    更新时间:2019-05-02
价格: 来电议定
品恒财务代理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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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营业务:秦淮区太平南路2号10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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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名片:

童毅 1391394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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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第十二条

对超计划(定额)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

  ***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在原税额基础上加征1—3倍,秦淮区税务,具体办法由试点省份省级确定。

  第十三条

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以及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从低确定税额。

  农业生产取用水,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等取用水。

  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是指供水规模在1000立方米/天或者供水对象1万人以上,并由企***运营的农村人口生活用水供水工程。

  第十四条

对回收利用的疏干排水和地源热泵取用水,税务服务,从低确定税额。











第十五条

下列情形,予以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

  (一)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二)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

  (三)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的,免征水资源税;

  (四)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税务咨询,免征水资源税;

  (五)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税务代理公司,免征水资源税;

  (六)、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情形。


第五条

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动态水和静态水的总称,包括江、河、湖泊(含水库)等水资源。

  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

  第六条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应***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取用水量应当考虑合理损耗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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