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进口的二手机械实施备案管理。进口二手机械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二手机械入境前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或其设在各地的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1、对须由商务部签发进口证明文件的进口二手机械,其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办理进口许可手续前,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2、对须由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签发进口证明文件的进口二手机械,其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办理进口许可手续前,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3、对不须由商务部或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签发进口证明文件的进口二手机械,其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