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会议通告:
从2010年10/26起,取消旧设备进口办理"免装运前预检证书",所有旧机电产品,都必须持预检验证书报检。具体要求为:
1、所有旧机电产品进口,不论金额高,都需要办理装运前预检验,并经省局出具的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报检。
2、具体施检单位在向省局备案后,由省局指定机构到装运地施检。具体包括商检驻外机构,国外相关指定商检机构、或由省局派国内相关检验人员至国外施检。(如:目前台湾过来,将由香港商检机构派员预检)
基于以上要求,建议企业将进口旧设备尽可能集中装运,提前向省局申请备案。备注:以上系向处长初步咨询,后继操作中,或许有所放宽!
具体请各企业关务办理前,可向检验检疫局详细咨询
对于该规定的实施,说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旧设备的进口把关趋向严格。
1)之前,商检也一直倡导装运前90天,进口企业进行旧设备预检验备案,但随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审批速度的提升,部分企业都在未办理办案完成时,就已经发货,导致后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如需做预检验都无法正常实施。2)取消旧设备免预检,对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预检验实施把握将更灵活,避免之前的规定***的部分,商检一般只可签发免预检证书。
但政策的实施也有其灵活性:
商检局公布说所有的旧设备一律办理装运前预检验,但在实际的申办中,则其可根据进口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分类,以确定是否要办理装运前工厂检验或装运前口岸检验。但不论是否实际派相应机构检验,其出具的都为“装运前预检验证书”
英姆普特进口物流供应链资源进口顾问杨经理认为:
看来,对于进口旧设备,操作的难度会加大,手续也势必复杂了。
”有所放宽“,放宽到什么程度,还望后续继续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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