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欧盟RoHS2.0更新终于尘埃落定,由原来的六项管控物质:铅(Pb)、***(Hg)、镉(Cd)、六价铬(Cr VI)、多******(PBB)、多***二苯醚(PBDE),变为十项管控物质,新增邻苯二甲酸二(2-***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DIBP)(简称邻苯4P),此前曾在ROHS2.0中被优先列为评估物质的六***环十二烷(HBCCD)未被正式列入限制物质清单。该十项管控物质管控的限量均为0.1%和0.01%。
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设备(包括体外***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ROHS2.0,***实行10项,包括生产,销售,检测报告这3大块,***技术指标如下:
铅(0.1 %);
***(0.1 %);
镉(0.01 %);
六价铬(0.1 %);
多******(PBB) (0.1 %);
多***二苯醚(PBDE) (0.1 %)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HP) (0,1 %)
邻苯二甲酸***丁酯(BBP) (0,1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0,1 %)
***(DIBP) (0,1 %)
欧盟 RoHS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物质指令》,属于管控的产品为:包括直流电小于1500 V、 交流电小于1000 V之电子电器产品(豁免的除外)。
RoHS指令涉及的产品范围相当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电子、电器、***、通信、玩具、安防信息等产品,它不仅包括产品产品,而且包括生产产品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装件,关系到整个生产链。
豁免的产品: 欧盟成员国***安全与利益所需之设备、***、***物资、钨丝灯泡、大型固定式工业器具。 欧盟理事会于2003年1月27日通过了RoHS指令(2002/95/EC),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物质指令,该指令对***规定的电子电器产品中的镉(Cd),铅(Pb),***(Hg),六价铬(Cr6+), 多******(PBBs)和多******醚(PBDEs)6项***物质作出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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