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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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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网(胡文学)由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一批**律师组成,集合了一批法学**功底强、实践经验丰、专办刑案的律师,本团队律师具备经验丰、实力强、成功案例多等众多优势,团队成立至今在珠三角地区办理了大量的案件,积累了大量经典成功案例。本团队熟悉:**的办案流程及办案程序,长期为当事人沟通办理:**咨询、......

***律师-大洲律师-***案件律师

产品编号:621735325                    更新时间:201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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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D品犯F罪一般累犯与再犯的概念及构成

  累犯,是指被判处一定的刑罚,并在该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一定期限内,再犯应当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犯F罪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X法》(以下简称《刑X法》)第65条、第66条的规定,累犯可分为两种: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因特殊累犯涉及到的是危害***安全的犯F罪问题,所以,这里只谈毒D品犯F罪的一般累犯。就其构成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第1,其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的毒D品犯F罪。如果前后两罪或其中一罪是因为过失而构成犯F罪或不构成毒D品犯F罪的,不能成为毒D品犯F罪的累犯。即:前罪是毒D品犯F罪,后罪是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等主观过失原因而协助了其他毒D品犯F罪分子,或后罪是非毒D品犯F罪的其他刑X法罪名,都不存在毒D品犯F罪的累犯情形。

  第二,***律师,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如果前后两罪或其中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之刑罚,如:拘役或管制,也不构成毒D品犯F罪的累犯。

  第三,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五年以内,如果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期间或假释考验期内,不构成累犯,而应按照数罪并罚的有关规定处理。



高速逃票z骗案,成功取保!

重磅喜讯再传: 高速公路逃票一直都受******打击,我们的当事人因偷逃路费嫌z骗拘后,家属到处托关系均无法解决这类案件。

委托我们介入后,经团队律师一波三折的沟通争取,***案件律师,先期成功争取取得受害单位的谅解,随后在胡律师与钟律师全力争取下,采纳律师建议,******律师,成功争取不逮捕释放!

东莞***律师:简易程序应有控辩双方来决定。

东莞***律师:建议以控辩双方的简易程序一致选择权取代简易程序单方决定权 ***法第174条规定,对是否适用简易程序,享有决定权,享有建议权或同意权,被告人只有听从控、审安排,说到底是审方即的安排。

有人认为,在是否启动简易程序上,公诉***不建议或者不同意,不能采用简易程序,系导致简易程序适用率偏低的原因之一,因此建议取消检察***的建议权或者同意权。笔者不否认,如前所述,在现行的制度架构下,有时在是否适用简易程序上,公诉人存在保守的倾向,但板子不该打在公诉人身上,其深层根源乃不科学的刑罚标准、不科学的案情标准。恰恰相反,本文建议加固公诉***的建议权,将其改造成简易程序的选择权,具体理由下面将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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