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电动执行器及特点
近年来,电动执行机构获得了快速发展,国内外一些厂商相继推出带现场总线通信协议的智能电动执行器。新型智能电动执行器利用微机和现场总线通信技术将伺服放大器与执行机构合为一体,不仅实现了双向通信、PID调节、在线自动标定、自校正与自诊断等多种控制技术要求的功能,还增设了行程保护、过力矩保护、电动机过热保护、断电信号保护、输出现场阀位指示和故障报警等功能。它可进行现场操作或远方操作,完成手动操作及手动/自动之间无扰动切换。
智能电动执行器采用新颖结构部件。伺服放大器中采用了微处理器系统,所有控制功能均可通过编程实现,还具有数字通信接口,从而具有HART协议或现场总线通信功能,成为现场总线控制系统中的一个节点。有的伺服放大器中还采用变频器技术,可更有效控制伺服电机动作。减速器采用新颖传动结构,运行平稳、传动效率高,无爬行、摩擦小。位置发送器采用新技术和新方法,B RS600电动执行器,有的采用霍尔效应传感器,直接感应阀杆的纵向或旋转动作,实现了非接触式***检测;有的采用特殊电位器,电位器中装有球轴承和特种导电材质做成的电阻薄片;有的采用磁阻效应的非接触式旋转角度传感器。
电动执行器是自动控制系统中的重要设备,被广泛应用。由于受使用条件、维修水平及安装地点的限制,电动执行器的控制精度一般为3%左右,有的甚至超过5%,严重制约了系统调节品质的提高。对于快速响应控制和多参数祸合控制系统,提高电动执行器的控制精度就显得更加重要。我厂现有各种电动执行器50多台套,用来控制煤气、焦油、蒸汽、水、废气等各种介质的工况。在生产实践中,针对不同的影响因素,分别采取了相应的技术措施,使电动执行器的控制精度全部达到2%以上,有的超过1.2%,B RS600/F105H,为提高控制系统的调节品质发挥了巨大作用。
造成电动执行器控制精度低的主要原因
影响电动执行器控制精度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调节阀振动;
2.电动执行器制动器失灵;
3.电动执行器输出存在滞后环节;
4.伺服放大器灵敏度过低;
5.电动执行器阀位反馈信号误差大;
6.电动执行器选型不合适等。
电动执行机构是以电动机为驱动源、以直流电流为控制及反馈信号。
当上位仪表或计算机发出控制信号后,电动执行机构按照信号大小比例地动作,通过输出轴使阀门或风门开到相对应的开度,并将系统开度信号反馈回控制室内,从而完成系统的调节功能。
电动执行机构还可配操作器、伺服放大器等仪表一起使用。
操作器作用是:
A. 传递信号,在控制室内为操作者提供可视的输入及反馈信号值,便于观察现场阀位。
B. 在控制信号失灵或检修系统时,可用其直接操作电动执行机构,完成事故检修情况下的人工手动操作。
伺服放大器作用是:
信号放大,它接受4-20mA的控制信号,将信号放大为可控制电机正反转的强电信号,控制执行机构实现正转或反转。
伺服放大器有两种模式可供客户选择:
A. 一种为执行机构本身的控制板上带有伺服放大器功能,结构紧凑,不需占有仪表盘后空间,安装及调试较为简单(即电子一体化)。
B. 另一种为单独放置的位置定器,B RS600/F105HY,安装于仪表盘后,B RS600,这是一种较为传统的应用方法,检修及更换较为容易(即分立式比例调节型)。
电动执行机构联接上各种阀体,就形成了各种调节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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