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何时实施?
答: 自2015年9月29日起,我市对新设的企业类市场主体,统一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问:“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多长?
答:根据工作安排,过渡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工商登记部门对2015年9月29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将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换发工作。过渡期内,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继续有效。
问:“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以后税务登记就取消了吗?
答:需要明确的是,“三证合一”并非是将税务登记取消了,税务登记的***地位仍然存在,只是***简政放权将此环节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口受理,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在税务***完成信息补录后具备税务登记证的***地位和作用。
问:“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范围是什么?
答:本市自2015年9月29日起,新设企业、农民***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统称“企业”)***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统一社会***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其他***(编办、民政、***等)批准设立的主体暂不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办理范围,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问:“三证合一”后,***人识别号有什么变化?
答:“三证合一”推行后,新办企业及换发证照的企业将取得工商登记部门核发的载有18位的“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该18位“统一社会***代码”既是企业的工商登记号,又是税务登记号。
问:企业名称变更了,换了三证合一的新证,***专用章上的***人识别号需要变更吗?
答:需要。***专用章上的代码应与持有的证照对应,持有“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与统一社会***代码一致,持有税务登记证的与税务登记证号一致。
问:三证合一以后30日内未去税务***报到,是否属于逾期登记?
答:企业在工商登记,取得“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后,30日内未去税务***报到,不属于逾期登记。
问:换了三证合一新证的企业,发生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三项信息变更,应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还是向主管税务***申请?
答:实施“一照一码”改革后,不论是领取“一照一码”的企业还是尚未领取“一照一码”的企业,其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三项信息的变更均向主管税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