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劳务派遣适用岗位限制,存在被行政***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劳务派遣人员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对劳务派遣劳动者可以适用的岗位进行了限制。实践中,存在个别单位突破岗位限制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如在现金结算账户开卡工作、残损币整点、文件收发(包括涉密文件)、同城票交换工作、现金押运车俩驾驶等领域,公司劳务派遣,均有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对有上述情况的基层行处以行政处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实际从事的为主要业务为由,要求确认与用工单位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并主张相应赔偿责任。
劳务外包单位应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用工单位要求的劳务外包单位员工到用工单位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同时承诺不派出或使用儿童等工。
劳务外包单位应为派到用工单位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外包单位应向用工单位提供员工的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学历烦的证明、身份的证和健康证等)的复印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劳务外包单位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相比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外包***关系相对简单,合肥劳务派遣,主要为发包单位及外包单位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目前,我国******尚未对劳务外包做出具体***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承包单位与外包单位一般签订劳务外包协议约定、规制双方权利义务。从本质上看,在劳务外包形式下,外包单位的主要义务为按照发包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关业务工作,交付业务成果,发包单位的主要义务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报酬。具体业务中,发包单位主要对外包单位的工作成果进行监督验收,对外包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工作过程并不进行管理。可见,劳务外包与承揽关系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实践中也通常认为发包单位与外包单位之间建立的为承揽***关系,而适用《合同法》中有关承揽合同的规定保障和实现双方之间交付业务成果、给付报酬等民事权利义务。
合肥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安徽锦卓人力资源(优质商家)由安徽锦卓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安徽锦卓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是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陶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