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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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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网(胡文学)由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一批**律师组成,集合了一批法学**功底强、实践经验丰、专办刑案的律师,本团队律师具备经验丰、实力强、成功案例多等众多优势,团队成立至今在珠三角地区办理了大量的案件,积累了大量经典成功案例。本团队熟悉:**的办案流程及办案程序,长期为当事人沟通办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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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673519025                    更新时间: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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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浅析我国刑f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不足

在刑f法上,作为犯z罪主体的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处于这一年龄时期的人,虽然有一定的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因生理、心理等都还处于发育之中,思想观点并不像成年人那样成熟和稳定,可塑性大,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

律师表示,依据《未成年人保护f法》第38条明文规定,对违f法犯z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坚持适用刑f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另一方面又能要照顾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定罪、量刑、行x刑方面都不能等同于成年人,洪梅***律师,然而现行x刑f法在这些方面仍存在着一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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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XX案再次开庭。在开庭前,***律师事务所,XX还委托律师向董璇传话:“相信我,我什么也没做”,与第1次开庭时给董璇飞吻一样自若,让人联想到案件里另有内情。

果不其然,XX的辩护律师在庭上表示:受害人的10页证词中,与XX相关的证词仅有2、3行,并且并没有证据指明XX与受害者有过互动,***律师咨询在线,只能根据DNA检验来证明清白。

然而检方却拿出了3重证据来反驳,并且指出XX和此案难逃干系。

从XX的酒店里的监控来看,XX与制片人王晶一起去找受害人,受害人还显得十分不情愿;在酒店里发现了X和血迹,手机里存有侵的录像;被害人在窗户上留有***,可能是在被侵的过程中留下的。


网络侵财犯***的两种类型!

网络侵财犯***的两种类型!下面由东莞***律师为您介绍。

在现代社会,网络与犯***的勾连已然无处不在。愈来愈多的犯***或发生于网络空间中,或以网络为犯***工具,或以网络为犯***对象。“传统犯***网络化”已成为犯***发展上的“现象级”事物。

从犯***对象上看,网络侵财犯***直接指向的对象不再是传统财产,取而代之的是具有数字化形态的财产。财产性网络账户通常是网络侵财犯***行为围绕的中心与觊觎的目标,对其***性质的理解不宜坚持***视角。财产性网络账户所记载内容本身即为财物,表现为数字化形态。

依据账户记录变动原因之不同,网络侵财犯***可分为两种类型,即被害人非自愿变动账户记录型与被害人自愿变动账户记录型。在被害人自愿变动账户记录的场合,被害人是受骗r,行为人构成隐瞒真相型骗,隐瞒真相包括隐瞒交付物本身;

东莞***律师为您介绍:在被害人非自愿变动账户记录的场合,行为人获取他人网络账号、密码并冒充本人使用的,依然存在受骗r,但可能被害人与受骗r并非同一人,受骗r也可能是“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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