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正式登记审批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1. 申请人的资质。
2. 是否符合***有关***和政策的规定。
3. 产品是否安全、有效。
4. 质量检验报告是否真实有效。
5. 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6. 试验数据与结果和相关证明资料是否真实可信。
审批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3.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4. 《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办事条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境外申请人提交外文资料的,应同时翻译成中文):
1. 《***肥料正式登记申请书》或《***微生物肥料正式登记申请书》;
2. 生产者基本概况(由于申请产品临时登记时,已提供了这方面的资料,申请正式登记时以补充新内容为原则):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确认章);
b) 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资料;
c) 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资料;
d) 技术负责人简历及联系方式;
e)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产品补充在其他***(地区)新登记使用情况。
3. 产品执行标准:符合《肥料登记资料要求》的规定;
4.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省级以上经计量认证的具备肥料承检能力的检验机构出具;
5. 年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应是不同批次的产品;
6. 产品标签:应符合《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肥料登记资料要求》的规定;
7. 产品使用情况说明:该产品在获证后的使用情况,包括施用作物、应用效果和主要推广地区等;
8. 委托检验协议原件:指企业委托检验机构对该产品进行检验所签订的协议(有自检能力的除外,已提交过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必重复提交);
办理程序:
1. ***行政审批办公大厅肥料窗口审查《***肥料正式登记申请书》或《农业
部微生物肥料正式登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2. ***肥料登记评审***会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评审。
3. ***种植业管理司根据有关规定及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种植业管理司司长(受部长委托)审批后办理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