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认证办理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辅导培训
5.1 訂單評審 5.1.1 業務單位接獲客戶訂購單或合約書時,應審查規格、品質、價格、包裝、運送方式及付款條件等,與『報價作業』所開立「報價單」(8.1)內容是否相符。 5.1.2 訂單審查作業之項目,應包含下列數點: 5.1.2.1 價格:核對訂單之料品單價是否正確。 5.1.2.2 數量:有否達到經濟規模之最低生產量。 5.1.2.3 交期:產能是否能夠達成客戶之需求。 5.1.2.4 規格:(視需要會簽工程單位) A 本廠是否有能力生產。 B 與所協定或承認之規格有無差異。 5.1.2.5 出貨方式:有無特別包裝要求。 5.1.2.6 環境物質管制:能否為本廠所接受。 5.1.3 客戶首次樣品或量產訂單及品質異常處理後的第一批訂單,業務人員應召集生產、工程、品保相關部門人員評審決議是否能承制該訂單滿足客戶的要求,審查通過後相關部門應在客戶訂單上簽名,且經部門主管簽名加以標識回傳給客戶。 5.1.4 業務單位應審核客戶授信額度是否足夠,若加計該筆訂單金額已超過授信額度時,應通知客戶採付現交易或提前支付前次貨款,若有特殊理由,應依『客戶資料及授信管理作業』之規定申請提高授信額度或取消交易。 5.1.5 上述條件確認無誤後,擔當業務應將〝客戶訂購單〞或〝合約書〞呈權責主管簽名核准後回傳予客戶。 5.1.6 客戶樣品承認及確認報價後,無論是接獲客戶回簽之「報價單」,或是客戶以口頭、E-mail、傳真等型式下達訂購資訊,業務人員均應依上述執行訂單審查。 5.2 訂單處理 5.2.1 訂單審查無誤後,業務單位再與生管確認協調交期,生管確認交期OK後,業務單位應依條文5.1.5規定將正式交期回覆予客戶。 5.2.2 業務單位依據客戶訂單資訊於ERP系統OM模組建立Sales Orders(如:訂單號、機種、料號、數量、訂單日期等),經權責主管登入系統核准後,即為正式的內部訂單,業務單位須按月列印「內部訂單一覽表」(8.2)留存備查。 5.2.3 當客戶訂單要求有『環境管理物質限用標準』或簽署環保合約時,業務需傳遞客戶信息給相關單位,相關單位依客戶標準要求進行後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