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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壹本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普通会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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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所在地区:江苏 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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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无锡壹本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是经无锡市税务局、工商局批准成立的专业从事代理记帐、工商注册、财务咨询、各项年检事务的公司。“壹本”是在国家加快企业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各企业迎来了最好创业时机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同时本着专项专业、认真负责、一如既往、保守秘密的原则,为广大的各类企业家提供优质的服务。——“壹......

无锡外贸会计

产品编号:7164291                    更新时间:2017-03-02
价格: ¥800.00

无锡壹本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15:24:37 14 2017-2-20 15: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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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建筑设备租赁改为按建筑服务***企业如何处理?
  采用有形动产租赁方式,租入工程机械设备以满足建筑施工要求,正逐渐成为我国建筑行业新增固定资产的***模式。为了降低建筑行业税负,《***、***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对***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行为,从原来按照有形动产租赁项目改为按照建筑服务项目缴纳***。笔者结合案例,为***人提示政策变化的税务调整和风险应对建议。 
 
公司A为一般***人,所在地为H市,于2016年4月和6月分别向B公司出租一台建筑施工设备,并且配备相应的操作人员,并各自在当月按照有形动产租赁项目开具***专用***,适用税率17%,***专用***注明交易金额20万元,税额34000元,于***开具当月申报***,B公司于取得***当月已进行认证抵扣。 
 
做好政策衔接的税务调整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人原适用的税率高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所明确税目对应税率的,多申报的销项税额可以抵减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由于A公司与B公司4月发生的建筑施工设备配备操作人员出租业务发生时间早于5月1日,不适用调整政策,而6月的业务适用建筑服务项目,税率为11%,能够进行税额调整。在调整过程中要注意两点:一是***需要收回重新开具。按照***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人已就相关业务向购买方开具***专用***的,应将***专用***收回并重新开具,无法收回的不再调整。因此A公司需要与B公司就6月的出租涉税事项进行沟通,不含税价格不变,由B公司开具并寄送红字信息表,A公司根据红字信息表上编号开具红字***,再根据新税目对应的税率开具新的蓝字***,并且需要注意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二是企业需要调整账目。根据会计要求,重新填制会计分录。A公司需要冲减之前的账务处理,借记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借记应交税费——应缴***(销项税额)34000,贷记应***款234000,然后再填制正确的会计分录:借记应***款222000,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缴***(销项税额) 22000。 
 
合理选择计税方式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一般***人如果存在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因此,建筑施工设备配备操作人员出租按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适用3%的征收率,但是针对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如果该设备并非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则建筑设备的进项予以抵扣。按照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需要事先履行备案手续,向主管税务***提供《***一般***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一般***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1份,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并在36个月之内不得变更计税办法。 
 
注意跨县市提供服务核算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规定,一般***人存在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进行***申报。比如A公司机构所在地为H市,一般***人,主营建筑施工设备配套操作人员出租业务,将一套设备出租给J市的B建筑公司,2017年1月取得该业务的建筑服务价款222000元(含税)。A公司应在J市主管国税***预缴***,应预缴税款为4000元[222000÷(1+11%)×2%],A公司应向H市主管国税***进行***申报,应补税额为18000元[222000÷(1+11%)×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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