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类型辩护
经济类型辩护
国有企业改革确实是必要的,但这个改革的路径和方向不应是一般性地引入外来资本进行混合所有制尝试:这种大而化之的混改只可能是浮于表面,当下中国国有经济在整体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已经很低了,改变国有企业性质要极为慎重,至少不应再是鼓励的方向。
真正有内在合理性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在于,探索建立一种能够更好地发挥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主体性的完整机制,以有效激发参与者的觉悟,并且让被激发的觉悟有效地贯彻体现到企业运行的方方面面。
2016年8月,周建明、鄢一龙、何建宇和笔者(白钢)前往洛阳的中信重工调研,收获很大。在座谈过程中,我们不但接触了企业的中高层干部,而且和车间组长这样的基层干部及技术工人的代表——“大工匠”进行了交流。
“大工匠”是在技术工人序列中成长起来的科学家和发明家,企业给他们提供了工作室和一些经费,可以团结一批技术尖子,以“大工匠工作室”为依托自主搞技术攻关和发明革新。





把经济***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简单地视为对“信誉关系”的滥用,实际是把具体的客体当作了整体的客体,因为诚实***原则,毕竟只是复杂的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原则而不是全部原则。
把经济***归纳为一种***的经营活动同样是以点代面,以部分代整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经营活动一般包括交换、消费等领域,而这些环节只不过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
西方经济***概念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观点:
一,以***所侵害的客体为基点来确定。认为经济***是滥用经济交易的信誉关系,违反经济规律,危害整体经济秩序的获利行为。
二.从经济***行为所违反的***规范出发,认为经济***所违反的是***调控经济活动的一切***规范及保护个人财产权利的刑***范。
三、根据经济***的主体来定义经济***。例如,《牛津***指南》将白领***定义为“有良好地位,从事经营管理或其它专门职业的人所实施的与其职业有关的***。”第四、把经济***的行为方式作为定义的基础。如藤木秀雄指出:“经济***是正常的经济往来场合上活动的人们,在履行职务时,为图自己或第三人的利益所犯的触犯***或其它罚则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