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
***嫌疑人、被告人翻供时的风险
律师在zhen查阶段会见了***嫌疑人后,***嫌疑人翻供,不再承认以前所做过的有罪的供述,而且会见时zhen查人员不在场,zhen查***有可能会怀疑是律师做了手脚,教唆***嫌疑人、被告人翻供的。即使zhen查人员在场,也可能根据律师的不恰当的、暗示性的表情认为律师实际在暗示***嫌疑人、被告人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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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看守所有对会见次数的规定,诸如zhen查阶段只能会见两次,或者逮捕前只能会见一次,逮捕后再会见一次或两次。对于此类规定,看守所的解释往往是案件量太大,如果不限制律师的会见次数,很难安排到每一位律师和当事人的见面。每次会见的时间,有的看守所要求30分钟以内,时间一到看守人员就会催促或打断。这些状况显然是不符合立法精神的,但***实践中却客观存在。
***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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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会见***嫌疑人、被告人前,***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很多都会要求律师代为传话,如果律师没有掌握好所传递信息的性质,极有可能带来风险。***实践中常见的现象是***嫌疑人、被告人要求律师托话给其亲友,让亲友去找证人重新出具证言,或与同***设法沟通,有些***嫌疑人、被告人还会直接要求律师去做上述工作。这些现象都为律师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很有可能招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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