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导轨(轨道)直线性良好,无***变形,接缝均匀平整无明显凸凹点。
(2)设备部件
1) 运动部件应运行平稳,位置准确,无异常响声,制动灵活、可靠。
2) 搬运器停车表面端部与出入口地面接合处的水平距离应≤40mm,垂直高差应≤50 mm,前端点与地表面的垂直高差≤50mm。
3) 升降台载车面与搬运台车载车面的平层误差应≤15mm。
4) 载车板前端点与地表面的间隙水平距离≤40mm,垂直高差应≤50 mm,载车板整体应平直、无***变形,焊接处无裂纹,连接处固定螺栓无松动或脱落。

此外,梁的节点处均应采取钢构造措施,以防止其端截面发生扭转。在进行梁的截面设计时,考虑强度、腹板宜既高又薄,考虑整体稳定,冀缘宜既宽又薄,所以在负载作用下,受压冀缘与腹板有可能发生波形屈曲,即梁发生局部失稳。所以在负载力和整体稳定性降低,这是可以采取增大半的厚度或设置劲肋等的措施。
对于拉弯构件,一般只需要进行强度和刚度计算。

15) 安全钳
搬运器运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时,甚至在悬挂装置断裂的情况下,安全钳应能夹紧导轨使装有额定载荷的搬运器制动停止并保持静止状态。
16) 限速器
限速器的动作点应调校在额定速度的115%。
17) 紧急联络装置
发生停电、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时,应能与外部联络。
18) 运转限制装置
人员未出设备,设备不得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