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7月1日起韩国已经完全实现GHS(物质和混合物)。******供应商应根据GHS的相关***标准对其***进行分类,编制安全数据表(SDS)和标签。
GHS的主要标准及要求:
1)化学物质控制法案
Chemical Control Act(Article 16):环境研究所(NIER)公示的***物质必须遵循其公示的分类。(物质:2010年7月1日);(混合:2013年7月1日)
2)职业安全于健康法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ct (Article 41):适用于所有化学物品的分类。(物质:2011年7月1日;混合:2013年7月1日)
3)******法案
仅适用于物理危害的化学物质。
SDS:
韩国的SDS和其他***的大致相同,采用的是16部分的格式。以下几个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1)供应商***信息:无危害的成分可以在SDS上不披露。***成分必须充分披露。
2)指示浓度范围在5%以内。如果含量不超过5%,下限应表示为“≤1%”。
我们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1.更***。多年来专注于各个标准MSDS或SDS报告。更广泛的客户基础,包括国外大量企业。
2.更***。尽量简化申请流程,节省客户时间。
3.更优惠。会根据产品情况,尽量给客户优惠,降低客户出口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