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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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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网(胡文学)由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一批**律师组成,集合了一批法学**功底强、实践经验丰、专办刑案的律师,本团队律师具备经验丰、实力强、成功案例多等众多优势,团队成立至今在珠三角地区办理了大量的案件,积累了大量经典成功案例。本团队熟悉:**的办案流程及办案程序,长期为当事人沟通办理:**咨询、......

***律师辩护-大洲律师-东莞塘厦***律师

产品编号:922286825                    更新时间: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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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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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营业务:**咨询,**顾问,**服务,**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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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案件起诉到F院至开庭审理前,F院只对案件作形式审查不作实质审查,也不提审被告人,被告人是否认罪或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进而该判处何种刑罚,F院无法也无从判断,否则就违反了***法第12条确定的原则。申言之,F院在开庭前难以判断案件是否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也不能让F院去判断是否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既然如此,F院对简易程序的决定权,就好比建造在空中的房子,没有根基;规定简易程序的决定权属于F院,其实质就是***逼迫审判***实施违反***法第12条规定的原则的行为。下文也将论及,实践中还存在为规避超期审判的责任,F院任意将本来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擅自改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故不能赋予F院简易程序决定权。



哪些外国人犯Z案件要采取wai交途径解决?

  联合国大会于1973年12月14日通过了《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wai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该公约于1977年2月20 日获得多数的成员国批准得以生效。该公约扩大了有关受保护人员的范围,加强了缔约国惩治这类国际罪行的义务。中国于1987年6月23日加入上述公约,并早先于1979年7月3日加入了《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因此,我国***办理***涉外案件时应遵守公约的规定。同时,我国的国内立法也涉猎到该问题,使之纳入国内立法的范畴。首先,我国的《***法》明确了享有wai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触犯我国刑律应当通过wai交途径解决的原则;其次,我国的《wai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对哪些人享有***豁免权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东莞塘厦***律师,这些人也就是犯Z后采取wai交途径解决的人,***律师辩护,具体包括:

  (1)来访的外国***元首、***首脑、wai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

  (2)wai交代表,包括大使、公使、***、参赞、武官、秘书、随员等;》》》查看全文




如何认定恶意透支中的f法占有行为?


根据刑f和司f解释的规定,持卡人以f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两次催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在实践中,一些***通常将持卡人在两次催之后三个月内未还款的,就推定其具有f法占有的目的,视为恶意透支,认定持卡人构成***骗罪。该做法忽视了***骗罪构成要件中的“以f法占有为目的”与“两次催之后三个月内未还款”的并列关系,***律师收费,是典型的客观归罪。这会将大量具有民事违约性质的透支行为纳入***骗罪的打击范围,***律师事务所,进而严重侵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卡透支除正常的透支外,还有违约透支和恶意透支两种。前者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是指持卡人在正常透支后,由于客观原因或者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未能按照发卡行约定的限额或期限还款的行为。这种透支行为违反了民事***规定,发卡行可以提起民事来追究持卡人的违约责任。后者是一种f罪行为。持卡人以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并经发卡行催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恶意透支型卡罪。可见,违约透支和恶意透支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行为,两者的界限在于持卡人是否具有占有行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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