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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强***、***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责任。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
1.***斗***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斗***,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人或者无***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人员依法逮捕、******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进行正当防卫时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需要***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咨询沈阳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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