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南京君合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普通会员7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江苏 南京
联系卖家:王经理
手机号码:18952025442
公司官网:www.jhhhr.net
企业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555号有志大厦3楼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南京君合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江苏地区省级人事人才门户网站和人才服务经营实体。君合汇人才(与江苏就业网合署办公)是经南京市人事局批准成立的**人才服务机构。君合汇的主要服务针对企业,当前主要的业务分为公司注册,****,资质代ban三大类。...

劳务派遣好吗-劳务派遣-君合汇人力资源(查看)

产品编号:959820469                    更新时间:2019-10-04
价格: 来电议定
南京君合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南京君合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劳务派遣,会计代账,劳务外包,公司注册
  • 公司官网:www.jhhhr.net
  • 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555号有志大厦3楼

联系人名片:

王经理 18952025442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靠谱吗,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经济补偿。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证怎么办,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行政***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规定了劳务派遣员工与直接用工方式员工一样,享受***规定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情形。


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行政***,制定本规定。

  解读:本条明确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制定***依据,属于套话,无实质意义。但我国涉及规范劳务派遣关系的主要依据确实只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两个。



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但是,劳务派遣好吗,《*********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用工单位应当将制定的调整用工方案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用工单位未将本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好吗-劳务派遣-君合汇人力资源(查看)由南京君合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供。南京君合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敬业的员工***,力求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南京君合汇——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555号有志大厦3楼,联系人:王林。

南京君合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电话:025-66013636传真:025-85893812联系人:王经理 18952025442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555号有志大厦3楼主营产品:劳务派遣,会计代账,劳务外包,公司注册

Copyright © 2026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南京君合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