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侵权判定原则
外观侵权判断一般步骤:
1、确定本产品的外观保护范围,以申请时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产品为准
2、确定疑似侵权的产品的用途、功能,参考外观设计分类表的分类。
3、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对于细微的、不常见的面有修改变化,都是属于侵权的,除非说这个细微变化影响整体外观。而只是单纯的数量上增加减少,是属于侵权,比如三个抽屉的柜子和四个抽屉的柜子。由组装关系的,主要看组装后的状态图是否想近似;没有组装关系的,主要看单个部件是否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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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
是知识产权中的一种,是一种财产权,是权人在一定时间内对技术创造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后的,权人有权对其使用和许可他人来获利,也可将该申请作为技术进行***等。
申请具有三性,独占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独占性,指的是权归权人拥有,他人不可未经权人许可而生产、销售;地域性,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保护制度,在哪个***申请即在哪受到保护;时间性,所有都是有期限的,期限届满后无法续期或重新申请,任何人都可以无偿的使用。
主要是指保护产品的结构、外形或生产工艺流程配方,而一个构思是不能作为申请的,必须将构思实现。
主动补正期限
申请后,申请人是否可以做修改?是可以的,根据法第三十三条可以是申请人可以主动提交修改文件,但是发明实用修改的文件不能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范围,外观不能超出原图片表示的范围。
那是什么时候都可以主动提出修改?当然不是,主动修改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申请人在发明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以及进入实审通知书发文日起3个月内可以主动提出,在实用和外观申请的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主动提出。其他时间需根据审查员下发的补正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针对指出的问题进行修改。
虽然可以主动修改,但不能超原范围,那第yi次提交的文稿以及图片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