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发现回收的报废汽车有、或者其他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拆解回收的报废汽车;其中,回收的报废营运客车,应当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解体。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拆解的其他零配件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必须标明"报废汽车回收用件"。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报废汽车,应当遵守***环境保律、***,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循 环
零部件再制造降低消费者维修成本
过去,1辆汽车可用于再制造的零部件只有5%—10%。以汽车发动机为例,有认为,一般汽车发动机在运行20万公里时依然性能良好,而一些车辆报废时,车辆行驶还未达到20万公里,这样的发动机直接作为废旧钢铁回炉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
报废汽车的“五大总成”不允许再制造,是以往造成报废汽车回收价格低的主要因素。“《办法》允许‘五大总成’进行再制造,对于加快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是一个好消息。”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兼再制造分会会长罗健夫说。

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再制造是指以产品全寿命周期理论为指导,以节能、节材、环保为目标,以***技术和产业化生产为手段,进行修复、改造废旧产品的一系列技术措施或工程活动的总称。在车辆过户过程中,必须完成过户手续,只有在没有名下车辆的情况下,才能顺利购买下一辆车。为了个人安全,不要故意出售报废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