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贮存应满足GB 18597 的要求。
拆解、破碎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填埋设施应满足GB18599的要求,焚烧设施应满足GB 18484 的要求。
拆解、破碎企业产生的***废物焚烧设施应满足GB18484的要求,填埋设施应满足GB 18598 的要求。
拆解、破碎企业除满足规定外,其他烟气排放设施排放的废气应满足GB 16297 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废汽车黑色金属材料的回收再利用
黑色金属材料,按是否含有合金元素来分,钢又可分为碳素钢和碳素钢。合金钢有合金结构钢和特殊钢之分。根据钢材在汽车的应用部位和加工成型方法,可把汽车用钢分为特殊钢和钢板两大类。特殊钢是指具有特殊用途的钢,汽车发动机和传动系统的许多零件均使用特殊钢制造,如弹簧钢、齿轮钢、调质钢、非调质钢、不锈钢、易切削钢、渗碳钢、氮化钢等。

进口废汽车压件拆解、破碎的环境保护特殊规定
进口废汽车压件的拆解、破碎除满足本标准其他条款要求外,还应满足本章规定。
进口废汽车压件的进口、拆解、破碎应满足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审批程序和加工利用管理的相关要求。
进口废汽车压件应满足GB 16487.13 的要求。
从事进口废汽车压件的拆解、破碎活动,应按照所在地的规划要求,在专设的、符合HJ/T 181 要求的废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