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2亿辆,同时,近年来我国每年的汽车销量都超过2500万辆。随着一批批机动车进入报废环节,如何做好回收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2019年6月1日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五大总成”不再被强制报废,允许以再制造形式加以循环利用。新规实施一年多以来,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报废汽车如何“变废为宝”。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明知或者应知是有问题、或者其他嫌疑的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未向***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的,由有关***依法没收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分别吊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报废汽车中的许多物件,像旧发动机、旧轮胎等都可以进行循环利用。以旧发动机为“毛坯”, 按照严格的技术要求,采用专门的工艺和设备,对主要零部件进行清理、检测、加工、更换,可以生产出“再制造发动机”。其功能、油耗、环保等指标完够达到新发动机的标准,其价格仅是新机器的50~60%。用这种办法,旧发动机85%的价值得到了利用;而回炉只利用了原价值的3%。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也是如此。国际上每年旧胎翻新量一般占新胎量的10%。我国每年生产新轮胎1.01亿条,产生废旧轮胎约3000万条左右,其中400万条得到了翻新,仅占新胎量的4%。据测算,每翻新一条胎可节约橡胶4千克,碳黑2千克,尼龙帘布1.7千克,石油18千克,钢材1千克。只要使我国的旧胎翻新量达到国际一般水平,节约的资源量就是很可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