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关于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的要求,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包括年度执行报告、季度执行报告和月执行报告。
排污单位应当每年在全l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并公开,同时向核发环保l部门提交通过全l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执行报告。书面执行报告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季度执行报告和月执行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自行监测结果说明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及达标判定分析;
(二)排污单位超标排放或者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的说明。
年度执行报告可以替代当季度或者当月的执行报告,并增加以下内容:
(一)排污单位基本生产信息;
(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三)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四)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执行情况;
(五)信息公开情况;
(六)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七)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由排污单位记载在该项目验收完成当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中。
排污单位发生污染事故排放时,应当依照相关******规章的规定及时报告。
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湖北省内企业、园区和政l府部门提供管家式环保技术服务。
平台填报信息主要包括:
①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② 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
③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④ 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
⑤ 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有***排放信息、无***排放信息、企业大气排放总许可量);
⑥ 水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申请排放信息);
⑦ 环境管理要求;
⑧ 相关附件;
⑨ 有核发权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增加的管理内容。共计16张表。

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务理念,排污许可申报,竭诚为湖北省内企业、园区和政l府部门提供管家式环保技术服务。
排污单位发生本办法第三十五条款第二、三项或者第三十七条第四款第二项规定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核发环保l部门,且主动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违1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从轻处罚。
排污单位应当在相应季度执行报告或者月执行报告中记载本条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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