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汽车企业数量也不断增加。天眼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超859万家汽车相关企业。构建报废汽车回收体系,有助于提高汽车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效益,促进绿色发展。
方案明确,到2023年,形成一批可、可推广的汽车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模式,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

“针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提出了解决方案并修改了相应条款,推动行业向着绿色、节能、环保的市场化方向发展。”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对报废拆解企业提出新的要求,相关企业要想获得资质或继续保有资质,需要进行系列技术改造,这给行业带来一次转型升级的机会。
同时,《办法》改变了以往“先证后照”模式,实施“先照后证”,且不再对回收企业实行数量控制,让更多有实力的企业进入该领域。

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制定了报废汽车回收办法,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随着欧盟ELV管理的不断深入,各国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虽然个别***尚未达到目标要求。但已经为缓解资源压力做出巨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