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笔款项先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协议》,并约定如到期,偿还,《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履行;若到期,不能偿还,则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协议均依法成立并已生效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当事人之间同时成立了商品房买卖和两个民事***关系。该行为不违反***、行规的强制性规定。到期,上海办公楼买卖,人不能按期偿还。对方当事人要求并通过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不违反《法》第四十条、《物权法》百八十六条有关禁止流押的规定。(《高人院公报》2014年2期)
案例三: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买方未尽审查义务,也应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钱某与李某2018年12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约定钱某将与妻子林某共有的房屋出售给李某,办公楼买卖合同起诉,但是合同上卖方处仅有钱某一方的签名,办公楼买卖***请律师,买房人要求钱某与妻子林某共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遭到拒,李某起诉到要求解除合同,并由钱某来承担违约责任。经审理后认为,出卖人无权处分房屋,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因此,本案中钱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但因为房屋的共有人林某拒绝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应当由出卖人钱某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办公楼买卖违约起诉,但是购房人李某在购房时明知涉案房屋为钱某与林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未要求钱某出示其配偶及共有人同意售房的文件,因此对合同无法履行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据此由钱某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大部分损失,李某也应当自行负担部分损失。
29.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吗?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百一十九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和新房主继续有效。”由此可见,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
补充:《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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