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房屋交付后,办公楼买卖***如何处理,买受人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销售广告不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
为了保护购房者的权益,《高人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宝坻区办公楼买卖,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由此可见,对于房地产广告中的有关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说明及允诺,如果其对订立合同定价有重大影响,那么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房屋买卖合同,也属于合同内容。若购房者发现说明或允诺的内容与实际不符时,办公楼买卖律师咨询,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5.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是否随之转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根据上述法条规定,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之后房屋买卖双方凭借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相关***,到同级人民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后,由同级人民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至此,土地使用权随着房屋买卖发生变更。
29.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吗?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百一十九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和新房主继续有效。”由此可见,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
补充:《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办公楼买卖律师代理费-宝坻区办公楼买卖-北京京坤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房屋***,土地征收,行政强拆,民商事代理”选择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多年来,北京京坤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行律师。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北京京坤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