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当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出现误差的时候,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只有直接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可以主张权利或承担义务。房屋是否转卖,并不影响权利人依据合同主张权利。((2008)北民初字第270号)
25.根据蚁害隐蔽性、长期性、难以的特点应合理分配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买受人并非人士,办公楼买卖律师咨询,仅知晓蚁害的表象,且出卖人***的补偿金额与实际损害不成比例,故出卖人仍需承担相应的瑕疵责任。蚁害与、雷电等自然灾害有本质区别,房屋出卖人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规避质量瑕疵责任。((2009)沪一中民二(民)终字622号)
26.房屋买卖双方已办完过户手续,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由此可见,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即使房屋已经过户。
27.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以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能否成立?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由此可见,对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来说,双方只要签订了合同,是否到登记***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或其他条款,否则,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所以,不能因未办理变更登记,主张合同无效。
关于房屋“按揭”合同***案件中的几个问题的分析与探索
三、购房合同无效、撤销或被解除后的处理
虽然购房合同和合同是两个***的合同关系,但是由于购房合同的标的物为合同的标的提供物的。购房合同无效、撤销、或被解除后,必然导致合同的无法实现。如果按照一般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结果,购房人将房屋或者楼花退还给开发商,开发商将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办公楼买卖***如何处理,并由双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且根据《高人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使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的规定,延庆办公楼买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合同。由于购房者返还给开发商的房子或楼花上设定了权,开发商在购房者与***的合同中往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购房者不将开发商返还的房款退还***,势必造成***向购房者追偿并且要求开发商承证责任的诉累。
为了一并解决开发商、购房者、按揭***之间的多个***关系。本文认为,在请求购房合同无效、解除的***中,应当通知按揭***参加,由于按揭***对涉诉房屋或楼花具有***的请求权。在确认合同无效或解除时,同时判令按揭***取得物优先受偿权,办公楼买卖违约律师咨询,或者从购房者处取得物上代位权。当然开发商在返还给购房者的款项能够全部偿还按揭***的时,也可以根据高人院《关于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7条的规定行使涤除权,代替购房人清偿其所欠按揭***的全部***,其余款项则返还给购房者。同时解决了开发商、购房者、***之间的多个***关系,节约了成本,避免了按揭***事后追索可能造成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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