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丰县第二批产业政策兑现申请100万奖补条件要求说明: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31日(节假日顺延),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县科技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121室)。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申报基本条件:适用对象为在本县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县缴纳,在本县***实施***核算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基本材料:申报政策奖励的单位须符合申报条件,一是提出书面申请,从县***网站公示公告***填写条款申报表并加盖***;二是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三是提供相关必备证明材料。
咨询方式:18755150022(微信同步)
三、申报项目范围及材料
1.《政策》第18条: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对项目技术研发费用(不含设备购置费)进行单独明细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增速10%以上的企业,按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10%给予补贴,***高不超过100万元。
相关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8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税收达100万元,当年企业研发项目立项报告及立项批复,企业研发项目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项目成果证明材料,2018年专项审计报告, 2017企业所得税***申报表、2018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所得税***申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能实际反应加计扣除金额),县税务局出具相关证明等。
以上申报材料均一式4份,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